就業須知
作者:澳門黑工 來源:澳通人才網 瀏覽:5411 時間:2019-08-12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這句文縐縐的諺語形容人勇敢
但小編覺得這種“勇敢”并不值得提倡
這便相當于今時今日的“知法犯法”
就在前幾天,8月6日又有十五名黑工被抓獲
《【揭僱內地人裝修店舖】警拘兩人帶查十五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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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勞工/黑工這樣的違法行為源源不斷
看六月份的數據,就抓獲57名黑工
《當局六月查獲五十七懷疑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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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三月份的數據,抓獲75名黑工
《三月打擊非法勞工巡查截七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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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六月份的一件事件更是涉及其他的違法行為
例如:非法兌換貨幣、不法借貸、賣淫等。
《治安警反罪惡巡查截四十一換錢黨貴利流鶯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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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份的時候,有兩名立法議員與多個工會針對非法勞工提交訴求信
《兩議員與多個工會遞信:嚴懲非法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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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聞參考來源自澳門日報)
小編在找這些新聞的時候
還看到不少這類的非法勞工\黑工的報道
數量真是觸目驚心
小編猜想,這么多非法勞工的現象一定有原因
一是可以省卻一筆中介服務費用,由于澳門的雇主都比較忙且不方便經常來回大陸,便會將招聘的事情給一些專業的人士去做,比如澳通人才網,這中間如果聘用成功將產生一筆服務費,但是其實也不高,通常成功去到澳門工作了之后,一個月工資便足夠應對。
二是這些人總懷著僥幸心理,認為不會抓得很嚴格,但是違法就是違法,一旦被發現就得不償失,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三是去做非法勞工\黑工的人可能比較著急找工作,覺得這樣會比較快,也省去很多麻煩,但是其實被發現后麻煩會更多。
之前的文章也有介紹過做非法勞工/黑工的懲處,但仍需要再強調: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五項制定的第17/2004行政法規,雇用持有為他人工作許可的非居民,則按所牽涉的每一雇員科處一萬至四萬元罰款(澳門元,下同)。對于未持有工作許可在澳門工作或在許可地點以外工作的非居民,除了可被罰款五千至二萬元,亦可附加處罰兩年內禁止在澳門從事任何勞務活動。非居民為自身利益親身及直接從事活動必須先取得為此效力的行政許可,若不遵守有關規定,則可被罰款二萬至五萬元,兩年內亦可被禁止在澳門從事任何勞務活動?!?/span>
所以廣大來澳門務工的朋友們切勿以身試法,通過正規途徑找澳門的工作才是正確的選擇,例如可以通過澳通人才網來尋找合適自己的工作,也可以關注我們公眾號,我們每天都會更新新的招聘信息,可以讓你有多種選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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